高绍先,1935年10月生于山西太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政法学院院长,著有《中国刑法史精要》等著作,系钟书峰硕士生导师。本文系作者高绍先教授为钟书峰译作《论法的精神》所作的序,原题“重译《论法的精神》的价值与挑战”。
当严复为他的译稿《法意》划上最后一个句号而掩卷沉思时,或许并未想到在他殁后的一百年间还会有这样多的人钟情于这部法国人的法学巨作。
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耗费了他二十年心血,几乎占据了他三分之一生命。如果除去孩童青年时期,孟德斯鸠也可谓倾尽毕生精力了。
《论法的精神》被学者誉为自亚里斯多德以来政治法律著述的第一书,对近代西方法律政治之影响至为深远。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社会契约论》堪称双星辉耀。如果说《社会契约论》重在民主政治的理念,则《论法的精神》除对许多法律理论有精辟论断外,其对政治制度的设计,则无人能及。他的“三权分立”的理论几乎为西方所有重要国家所采纳,变成了数百年以来的政治实践。虽然“三权分立”并不为我国现行体制所采用,但他的权力制衡与监督思想,对我们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论法的精神》名言“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皆会滥权至无以复加地步”“为防止滥权,就必须用权力制衡权力”,至今仍有振聋发聩的影响。
展开剩余75%孟德斯鸠不仅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影响至深,而且对我国近代思想也有重要启蒙作用。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一批最早睁眼看世界的中国人,都深受孟氏影响。梁启超还写有《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的专论,文中称孟德斯鸠为“造时势之英雄”,对《论法的精神》一文推崇备至:“此书一出,全国之思想言论,为之丕变。直有河出伏流,一泻千里之势。”在政治实践中,孙中山五权宪法更直接源于孟氏三权分立的理论依据。
我不懂翻译,照理说是不应该来写这篇序言的,但我和译者钟书峰有过三年师生之谊,学生既有所请,老师是不便拒绝的,只好“欣然命笔”。当译者告诉我《论法的精神》和《社会契约论》都将相继出版时,我确实感到震惊。这种震惊概括起来就是“两难感”。
一是有感于译者之难。译者是位检察官,而且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工作任务之繁重,更是可想而知。一般而言,从事法律实务的同志容易陷于具体事务,桌上堆的是案卷,心中想的是案情。即使有一点空闲时间,但又比较零碎,况且还有家事需要料理,朋友需要应酬,很难有完整时间来考虑著书立说。而著书立说恰巧需要捉笔展卷,凝神静气,心无旁骛才行。译者能在繁忙紧张的检察官生活之余,修完博士学业,在短短几年内,翻译出近百万字的大部头著作《美国财产法精解》和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两部巨作。姑且不论翻译水平如何,就是要完成这近两百万字翻译也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译者名书峰。峰者,山之尖顶也。“书山有路勤为径”,爬山尚且以勤为路,登峰更不待言。我对他在求学时期感知最深的,也就是这个勤字。勤能补拙,书峰虽不算十分聪慧,但也绝不笨拙,于是勤就不仅是一种补助作用,而且是一种支撑和促进作用。
二是有感于译著之难。翻译界有所谓“喜新厌旧”倾向。大家都喜欢翻译从来还未有过译本的著作,把最新信息介绍到中国来,抢得先机,拔得头筹。据说对于这种首译材料的争夺还十分紧张激烈,而对于已经问世多年的老版本,则钟情者不多。这也难怪,因为已有译本问世,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呢?特别是已有名家翻译在前的名著,敢于问津者更是寥寥。弄不好难免遭“狗尾续貂”之讥,“自讨苦吃”不说,而且还“吃力不讨好”。《论法的精神》即属于这样的书,作者是名人,作品是名著,问世以来译者无数,在中国不说译者成林,也是名家辈出,赫然站在历史云端的就是严复,以书峰这样的年轻人敢于问津于这样的鸿篇巨著,没有超常的勤奋和勇气是不可想象的。
严复是近代翻译西方著述的大家,他自幼即饱受传统文化熏陶,后又赴英留学,于中英文均有很深造诣。说到他的翻译,就不能不提他的信达雅翻译三字经。严复在《天演论》序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信,指忠于原文,不能随意增减,曲解杜撰。迖指通达,即用汉语把原文通顺流畅地表达出来,有人把翻译比作桥梁,由一国文字变成另一国文字,正像由此岸过渡到彼岸,一个“达”字便点出了由此到彼的核心。说到雅,则比较要多费唇舌了。雅,本意为典雅,既要文理通顺流畅,还要文采斐然,而严复所谓的“雅”则需用汉以前的古文。所谓“译则信雅达,文必夏殷周。”所以他的《法意》译来古风盎然,甚至连音韵都要讲究的。这在现在就未免太不合时宜了。因为现在古籍整理,所有的古代典籍都要译成现代文的。哪里还需要让外国文字又穿上古代衣冠呢?不过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严复的“雅”:文字要优美。这对文学著作而言,更容易理解。如许多世界名著《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双城记》等,文字之传神,使人读来,就好像作者是用汉语写作似的。对于政治法学译作,是否应当讲“雅”,我认为还是不应忽视的,作为典范的,可以举《共产党宣言》为例:其首句云:“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为了对这个幽灵进行神圣的围剿,旧欧洲的一切势力,教皇和沙皇、梅特涅和基佐、法国的激进派和德国的警察都联合起来了。”可谓出语惊人,一下子就把读者吸引住了,再如对封建社会主义的批判:“贵族们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舞。但是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旧的封建纹章,于是就哈哈大笑,一哄而散。”我想这就是文采。那种认为法学著作只能板着脸孔讲话,容不得幽默,不需要文采,恐怕是一种误解。当然,我这样讲,也是坐而论道,隔靴搔痒。法学著作的翻译究竟是否要讲信、达、雅,如何才算信、达、雅,只有靠译界的名家、大腕们去研究了。
书峰能有机会翻译这两部巨作,凭借的是实力;能克服困难完成翻译,体现的是执着。我为有这样的学生感到高兴,所以唠唠叨叨地说了许多。至于这部译著水平到底如何,则只有就教于法学和译界方家了。
2012年12月15日
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
(原载: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钟书峰译,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钟书峰,法学博士,已翻译出版泰戈尔《飞鸟集》《修行:生命的证悟》和西塞罗《论法律》、洛克《政府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卢梭《社会契约论》、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与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等经典作品以及美国《不动产》《美国财产法精解》等专业书籍。2009年,受邀救急翻译《美国互联网管理法律制度汇编》(20余万字)供中南海参阅。大多数译作,均一版再版、一印再印。
来源:钟书峰说经典炒股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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